商業操弄,軟體研發人員不喜歡做的事!
在國外,許多大型軟體公司林立,老牌軟體商建立了不少現今軟體業仍在使用的遊戲規則。而比較小的軟體外包商、工作室或是個人,也糊裡糊塗依照這些大公司使用的遊戲規則走,甚至是遵守不合時宜的淺規則。然後,軟體業進入了國內,又被代工思維牽著走,軟體業因此哀嚎聲不斷。軟體研發人才不喜歡去操弄商業,卻被商業操弄著。 身為軟體外包或是軟體客製化的外包商,你是否曾遇過,客戶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鎖碎要求,不定期會交代過來? 這些修修改改,看似不癢的功能和需求,做起來毫不費功夫,三兩下順手就能完成,卻往往造成雙方驗收標地的分岐,此外,不知不覺中所累積的份量,也讓結案時間遙遙無期,甚至造成軟體產生更多的問題待解決。對於只想當水電工的研發人員,總是在客戶的要求下,修完馬桶順道通水管,又補個土、也打個臘。另外,如果馬桶旁邊剛好有漏水,那你要自認倒楣了,因為客戶也會請你幫忙『順手』解決一下,或認定是你在修馬桶時弄壞的。是吧,令人難過。 難道研發人員就要這麼可憐嗎?我們做錯了什麼,為何就要這樣被對待?明明是為了提供更好服務,卻累死三軍,又讓人有把柄指著鼻子唸。更慘的是,一旦這些看似不起眼的修修改改,累積成有影響力,讓專案與合約內的需求不完全相符。客戶就有機會利用『與合約不符』的矛盾點,再殺下一城。 筆者也同是天涯淪落人,曾經不斷思考這問題也同時咒罵著台灣的業界,咒罵他們總不給軟體商有活命的空間。尤其受了委屈後,更是一股惱自命不凡,認為自己無論做什麼樣的事,都應該比一般人收取更多費用,以平心頭之恨。但過些時日後,經過冷靜思考,發現是一開始雙方的互動模式就錯了,或許更仔細檢視這個行業,才能找到改變現況的辦法。 大多數軟體開發不是演藝事業 一直不認為『軟體程式設計師』是演藝事業,所謂『台上一分鐘,台下十年功』不能完全形容軟體開發的工作。雖然,越厲害的研發人員,越能設計好品質的軟體;越是名不經傳的軟體商,也越難生存於業界。許多面向與藝人生態有些相似,但其實完全不是這個樣子。 因為我們雖練功多年,在專案過程中,卻仍然做很多沒技術性又取代性高的工作,或是『順手工作』這類連項目都寫不出來的事。所以,與演藝事業最大的不同是,我們不是只做一件事:『像巨星一樣站上台吸引全場目光,解決觀眾們長達數十分鐘的無聊時間』,而是因應專案需求,巨星仍然要下海當工讀生或工作人員,甚至是清潔工。所以,大多數軟體研發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