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龍綠

人生難免被親近的人搞大烏龍,雖痛苦難耐,但卻可以讓現實強迫自己看清一些事。近來,某個好友,希望我能助他完成一些緊急的 Project,因為可能需要我長時間工作且讓我無暇接案,所以,他極為誠意的『盡量』開出高價碼,並請我到公司工作每周 40 小時,為期三個月,且因為有限於我的 Schedule ,他也同意可以是晚上半夜去,只要達到工作時數。

基於朋友立場,價碼多一點少一點不是問題,只要能讓我夠承擔家中的經濟壓力即可,當然,無論是就現實狀況可否容許來看或是基於朋友立場,經考慮過後,我也願意接受這樣的短期委託。所以,便開始將現有近行中的案子一一轉包他人接手,反正朋友本來就是該互相挺一下的,就沒想太多的做下去了。

一切溝通過程原本是很順利的,但是,等到了確定要開始 Go 的時候,一個事後補上的附加條款,令人當場心灰意冷,冷眼以待。這條件主要是一個確認考績的機制,大致上如下:
  1. 以考績決定可拿到之酬勞百分比,其分為四個等級:A(100%)、B(50%)、C(25%)、D(0%)
  2. 評定時程和依據為 Weekly Review,被 Review 的任務清單由開發者(我)和專案負責人經討論而定。
  3. 一旦有一項工作任務項目完成不合要求,即為 B 等,依嚴重情形則可能為 C 等甚至 D 等。
一切看似合理,但前提是:
  1. 我要保證三個月案子必需完成。
  2. 有至少三個以上之 Project 會同時進行,另外還包括突發狀況的任務,列屬雜事類。
  3. 每周至少40小時在有人監督之公司內工作。
  4. 所有的 Project 酬勞之『總和』,才是他『極為誠意』所開出的高價碼。
沒錯,光是這幾項條件,其實裡面就暗藏種種玄機,令人大為不快。

矛盾

其中看似最合理的部份『被 Review 的任務清單由開發者和專案負責人經討論而定。』,實為最不合理之處,因為連專案負責人都沒有權力和開發者決定每周任務的數量。矛盾的重點在於,三個月內案子就必定要完成,每周應有的工作量從一開始就決定好了,根本其實就沒有討論商議的空間,一但有空間,最後案子一定完成不了。

難以客觀公正的評分

因為案子不只有一個,所以可能會互相影響甚至占用其他 Project 的時間,所以評定分數可能會被其他 Project 的工作給拖累,一旦有其中一個 Project 出狀況而占用多點時間,其他 Project 極可能因此被影響到只有 B 等,立即減薪一半。況且,就算開發人員能力再強,也有可能就算一周 40 小時以上都砸進去拼命做,也做不完的情形發生,這樣並不是開發者產能不好,而是人力不足,責任其實並不在開發者身上,那為何開發者依然不能拿到 A?

從這項制度看來,打從一開始,就沒任何機會得到全部酬勞,更別談還有一個有隨機任務的雜事項目,讓整個工作內容的複雜度更深了一個等級。但理論上來說,該制度應用在 PM 身上是合理的,因為 PM 管的 Project 很單一,當人力不足時也有權力外求,但套用在開發人員上,就並不是這麼一回事了,只能看做變相的壓榨員工。

雖然能夠理解為何定出這評分制度,和感覺到該好友的心急,但如此不合理的制度,會令全天下人都無法接受,當然我也當場拒絕了該工作模式,只是頓時沒有收入和案子,令人陷入困境。這烏龍雖然不是他所願意,但的的確確是他所捅出來的。俗話說『親兄弟明算帳』,一開始就不該因為朋友一場,什麼都不想的茂然相挺,該先簽訂好契約,以免事後的烏龍,造成難以承受的損失。

曾幾何時,也步上的無盡的接案之路,接案的優點在於賺的錢多,但缺點也不在話下,壓力大肝也爆得大,更重要的是,案子數量的不穩定,也會造成有一頓沒一頓的窘境,有鑑於此,有案子就全都接,變成一個自然的反應,哪怕收到過量,最後淪落到轉包也一樣照單全收。

接案最令人嚮往的是,每個 Project 都是一個新挑戰,你可能碰到的是從未著墨的領域,又或者是半生不熟的世界,每次都可以學習新技術、研究新事物,處處充滿無限驚奇。做到最後,總都會突然發 現自己彷彿『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』,不過仔細想想,其實『梧鼠五技而窮』的道理,體認最深的應該是自己才對。

話說,這次整個事件,也證明了我急於想脫離亂七八糟到處接案的心理,而希望能有穩定些的案子或工作,讓自己不用這麼累和精神分裂,一直賣技術和時間,真的和賣屁股沒兩樣。此外,大家都明瞭,真正能賺錢的不是超高竿的技術而是 idea,可悲的是一直以來都沒空去落實,這也是為什麼想脫離目前狀況的原因之一。如果可以,未來希望能相約數個好友、同好,成立公司、工作室,有比較穩定的事業呀!

後記

現在落得兩手空空,無論大小懇請有案或合作計畫就找我討論,感謝各位!

留言

  1. 推!我也窘在主管主觀考績的無間地獄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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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其實, 專案是一種鴉片, 不吸食就不痛快, 越吸食就越上癮, 發生了這種狀況, 我不能說誰對誰錯, 應該是有些認知上的誤解, 畢竟都是我的好朋友. 我覺得大家把話說清楚, 應該就 ok 啦. 沒必要為了這一點小事變成連朋友都做不成, right ?

    朋友是很重要的~~
    我覺得何不趁此空檔, 順便沈澱一下為何他會有這樣的反應. 推薦你看一下"管理的樂章". 要知道他在想甚麼, 你又該給他甚麼. 比起那種苛薄或是殘忍的老闆, 你要他的錢他就要你的命那種... 他真的還是"好朋友"啦.

    你現在年輕, 身體不是這樣子操的, 雖然你真的蠻聰明的, 但是做人做事還是要收一點, 對你往後比較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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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很能體會與了解,這整件事在於管理的方法出了問題,我也向很多朋友是這麼解釋的。管理本來就是門學問,平常雖不見其蹤影,但卻很關鍵。

    他會這樣做,有他的壓力,畢竟長期相處下來,就很好的朋友立場,也不是不能了解他的個性,而且也知道他要什麼。這也是為什麼我同意一開始的條件,願意每天去公司工作到三今半夜,甚至住公司的原因,而且若真的有必要,照往例,假日節慶依然會去相挺趕工,幫他扛一些壓力。

    BTW, 或許我做人真的該收一點,只是一時氣不過。不過,其實我也沒做讓大家難堪的事,頂多選擇不接案離開,一句話也沒有多說。甚至連個臉色都沒有擺,有苦淨往肚子裡吞,獨自承受面對完全沒案,這個月白忙又沒進帳,然後緊接著來的家中經濟重擔之問題。

    但我承認,有私下難過抱怨(難為周遭好友了),憂慮煩惱,然後寫這篇 blog,如此罷了。:-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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